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劉永恒
1日23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曬出轉賬電子回單和收據,稱村委會不允許自己在村里辦酒席,并對其處以1000元的罰款。
電子回單顯示,收款人為旺蒼縣嘉川鎮燈塔村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備注信息為燈塔七社郭某違規辦酒教育費1000(元)。收據則蓋有旺蒼縣嘉川鎮燈塔村村民委員會的公章。
1月24日,燈塔村支部書記徐凱向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證實了上述收據的真實性,“這不是罰款,是教育費”。他向記者表示,根據當地相關規定,農村自辦酒席的范圍只包括婚宴、喪宴、壽宴,上述郭某自辦的酒席是家中老人去世周年宴,“這種是不準辦的酒席”。
“他(郭某)四年辦了三次酒,現在又找理由辦酒,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滿。他一次如果收200塊,三次就要收600塊?,F在錢又不好掙,老百姓才舉報的他,還是他親戚到村委會實名舉報的,說辦酒辦太多了他們已經吃不起了。”徐凱稱。
據徐凱介紹,郭某在4年內分別自辦了婚宴、喪宴、生日宴,以及上述周年宴。
其稱,對郭某收取的1000元教育費是依據村民大會制定的村規民約進行的,“就是為了教育他不要再亂搞,不受些懲罰,那大家不就又繼續辦了嗎?”
徐凱補充道,“收取的教育費是直接轉到鎮財政上,都是公開的”。
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留意到,徐凱提到的農村自辦酒席規定即《嘉川鎮規范農村自辦宴席實施方案》,該方案于2020年6月實施,對自辦宴席范圍進行了規定:婚嫁宴席、喪事宴席、壽宴(年齡60周歲及以上,每間隔十年可操辦一次壽宴),除以上三類外,喬遷、升學、滿月、參軍、開業、周年等其他事由一律不允許置辦酒宴。
該方案還規定,一般群眾違規操辦酒席或者接受違規酒席宴請的,村(社區)按《村規民約》或其他相關規定依規進行處理。
公開媒體報道顯示,2017年以前,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辦酒亂象突出,各種各樣的酒宴五花八門,群眾苦不堪言。為此,旺蒼縣曾于2017年、2022年先后組織開展全覆蓋移風易俗大調研2次,深入治理亂辦酒席、鋪張浪費等。
2023年6月,旺蒼縣政府官方刊文稱,移風易俗專項治理顯成效。出臺了《旺蒼縣整治“高價彩禮、大操大辦”不良風氣專項行動方案》《旺蒼縣移風易俗節儉操辦紅白事10條倡導性標準》,在移風易俗上“立規矩”,明確了農村在操辦紅白事時的標準和原則,修訂完善一批村規民約。據不完全統計,全縣“無事酒”同比下降58%,平均禮金從300元-1000元下降至10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