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省法院從全省法院2024年度辦結的知識產權案件中評選出多件典型案例進行公布,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導作用,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在公布的案例中,涉及“UU跑腿”“牧原”等多個知名品牌。
“UU跑腿”被侵權,法院二審改判提高賠償金額
鄭州某信息技術公司自2015年經營同城快遞業務,并注冊有“UU跑腿”等商標,曾榮獲“河南省品牌領軍企業”稱號,入選商務部第二批48家數字商務企業、工信部信息消費應用創新獎、工信部2021年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是同類業務占市場份額最大的公司之一。
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等被告分別在微信小程序、公眾號、微博等平臺使用“悠悠跑腿”“憂憂跑腿”標識,開展快遞等業務。2020年,鄭州某信息技術公司以侵犯商標權為由向法院起訴,生效判決判令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但該家政服務公司并未停止侵權行為。
胡某某(上述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持股100%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先后注冊了包括該家政服務公司在內的西安某跑跑家政公司、西安某貨運有限公司、西安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四公司,在抖音、快手、微博、百度搜索、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使用與鄭州某信息技術公司“UU跑腿”商標標識發音相同、圖像近似的標識、圖標開展同城跑腿業務。鄭州某信息技術公司認為上述公司及胡某某應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遂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判決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及胡某某等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200000元。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胡某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但原審確定的賠償金額過低,不能有效發揮懲治和遏制侵權行為的作用。前訴生效判決已認定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侵權,而案涉公司在此后繼續侵權,且時間長達數年,在訴訟中對侵權事實亦予以否認,綜合考慮案涉侵權公司的經營時間、規模、侵權的主觀惡意、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情節和后果等因素,改判其賠償經濟損失1500000元。
開網店銷售生豬養殖設備使用“牧原”標識,構成商標侵權
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muyuan牧原”注冊商標權利人,核定使用商品類別為第31類:活動物、活豬等。該公司創立于1992年,公司注冊資本52.62億元,主營業務為生豬養殖與銷售。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長期使用第28174949號“muyuan牧原”商標并投入大量資金對該商標進行宣傳推廣。
2024年6月,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發現王某某在淘寶平臺開設名為“牧某養殖設備廠”的店鋪,銷售生豬養殖設備等產品。王某某在店鋪顯著位置使用了“牧原”標識,并在“壁掛式智能霧化消毒機”等產品銷售頁面上標注有“牧某”字樣。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認為王某某不正當使用了經其長期宣傳和使用的“muyuan牧原”商標的影響力和知名度,遂訴至法院,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認定“muyuan牧原”商標為馳名商標,并判令王某某停止侵害商標權的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共計1000000元。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muyuan牧原”商標經過長期使用、廣泛宣傳,已在生豬養殖、豬肉制品行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應當認定“muyuan牧原”商標為馳名商標。
王某某雖非在同一種商品類別上使用相關標識,但因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muyuan牧原”被認定為馳名商標,應給予其跨類別保護,故依法認定王某某在其開設淘寶店鋪中使用相關標識的行為明顯具有攀附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商譽的主觀故意,足以使相關公眾對被訴侵權產品的來源產生誤認,屬于侵害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因此,依法判決王某某立即停止侵害“muyuan牧原”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0000元。一審宣判后,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邵可強)